2009年12月27日 星期日

帝國的商賈

中國自古士、農、工、商,商人居四民之末,在政治地位上,從來商人就不能與政權接近的。以農爲本的帝國是用武力建立的,由中央集權的官僚進行統治。以士大夫爲核心的統治延續了幾個世紀,這期間連武士階級也被排斥於政治權力之外,除非發生了動亂爲例外,遠在宋代(980-1276),特別是十二、十三世紀的南宋時代,帝國就給儒家商人提供了機會,讓他們海外創造財富以增加帝國的財政收入,同時也就使商人得以努力提高其社會地位。延續元朝類似周觀達的商人出使活動,宦官鄭和下西洋的規模,空前絕後,他的任務介於貢、使之間,可以說成『帝國的商賈』。 西元1500年以前的華人海外活動 唐代,外商之多,足以在廣州形成其社會集團『市舶司』已經見諸史載。當時主要的海上市集,來自海南島與安南間的雲屯洲,雲屯洲接近中古城邦占城,十世紀後占城逐漸取代了雲屯洲的海上市場。十世紀上半葉兩個王國“南漢”和“閩”,當時進出的港口,除廣州之外,還有福州和泉州。後來泉州超過福州而成爲最主要港口,1127年以後的南宋,朝廷享有從泉州市舶司斂取的稅收,這使海外貿易更爲迅速地發展起來。因此,在十二到十五世紀,航海技術迅速發展,更使元朝的海軍能於十三世紀末遠征日本和爪哇,同時期,元朝還曾三次遠征占城,卻被宋朝連合安南打敗,安南歸服明朝後,政治的安定,使鄭和得以在印度洋上進行今人矚目的遠征。鄭和停止下西洋後,官方對私人的海上貿易的反對態度終於改變,使得無論是船隊、造船者、船長或舶手與都在致力這種洋洋大觀的冒險。 就在上述背景下,福建,特別是泉州港在十三、十四世紀時成爲外商雲集的主要中心,十五世紀初,其時正值朝廷的海外貿易政策發生劇孌,海禁發生於元末(1368)明初洪武朝(1368-1398)。新政策規定海上貿易僅限於外國進貢使臣,而禁止中國人作航海旅行。因此,海外只餘下兩個商人社會存在;其一在爪哇東北海岸,另一個在蘇門答臘的巨港。前一個被說成是伊斯蘭教的,可能是以前定居泉州或其他中國港口的外國伊斯蘭教徒,他們已經漢化了,後因明朝政策有變,只好在西元1368年以後移居至爪哇去繼續經營。 産生朱洪武做出海禁決定『寸板不准許下海』,一般是以倭寇騷擾沿海引起,事實卻可能是互爲因果,海上方國珍乃元朝海上運輸的官員,方國珍對元朝叛服不定,元朝屢次招撫,越叛爵位反而越高,朱元璋屢召不理甚至同張士誠等爭霸,迄洪武登基始歸服明朝授官賜第,其部下有不從者,勾結日本浪人『倭寇』爲患沿海。洪武初明仍設三市舶司,造海舟遊弋巡戈遣僧使日,和日本進行的朝貢貿易,1381年(洪武七年)朱元璋四次開因噎廢食的禁海政策,罷市舶司,出發點並不單是壟斷貿易,還禁絕元朝的官營『斡脫貿易』,僅有與日本之間的『勘和貿易』,私營海外貿易其實並未中斷。 十四世紀末,在海外只短暫逗留的中國商人的人數大大減少。但對那些身處海外未能及時回國者,以及對那些忽視禁令仍繼續進行海外貿易而不得不無限延長其在國外的居留者,禁海政策迫使他們在當地結成更爲穩定的社會集團,甚至永久居留下來。禁令的嚴格執行,使到海外去從事貿易的華人逐漸稀少,而多數居留海外的華人則被迫在那裏組成社會集團。 就是在這種氣氛下,燕王朱隸忽然派遣鄭和統領他的艦隊於1405(永樂三年)到1433(宣德八年)年間進行了他的偉大航行,這次的單一事件動機始終撲朔迷離,結局也和朝貢貿易一樣的忽然劃下句點。許多研究鄭和的人想要明暸鄭和下西洋的動機,以『尋找海上絲路』是最新的結論,不過要研究動機還需要更充分的證據,在明朝遠征安南的戰爭過程中,不見諸史料記載的除了明史,還包括越南的文獻記載,但是有足夠證據顯示鄭和下西洋第一站就是占城,七次中有五次停留,尤其第一次來回程都在占城停留,然後『置郡縣而還』,(詳見『鄭和因何下西洋』)征服同時連續七次下西洋通貿,這一點證明燕王的『靖難』不僅爲皇位爭奪,還有著更大的企圖和野心,還有什麽理由,讓『南京守備』大規模出洋,比支應五次征漠北更爲重要,1405.5月鄭和首次出航,1406年朱隸下召遷都北平,1406,12月鄭和抵占城,1406,6月抵爪哇,1406,7月明征越,1407年六月明置交州,1407,7月鄭和返航,1421年正式遷都,下西洋的使臣貿易與遠征漠北 、遷都同時發生,於是從整個明朝面對的處境,去看鄭和事件因何發生更爲清晰。 至於鄭和最後一次下西洋是在宣宗時期,以後寶船焚毀,資料湮滅,看來像是忽然停止征服的壯舉。除了儒官的反對腐敗並向宦官奪權,另一個唯一合理的解釋,就是掩蓋掉中國農業經濟,當時處在臨界的十字路口,也就是是說『中國不可能既維持一個農業社會又和北方的對抗。』要不就是和北方妥協,要不就是另開海上絲路,維持對抗北方的的兵餉來源,從燕王將京城從南京遷往北京,圖謀百年的歷史大事來看,南京成爲一個對抗北方的後勤補給留守,鄭和像是一個向西方派遣的海上駱駝商隊,而儒家正苦於宦官當政,並不知道從另一個海上觀點去支撐帝國的經濟,僅是從農業的草原經濟思維,因此人亡政息,在漠北遠征結束之後,實在看不出下西洋的需要,也就終止了,直到清朝幹隆時期,儒家官員仍然堅持,中國不需要和西洋貿易。 鄭和遠征結束後,朝廷即決定不再派遣艦隊西航,但是出乎本意的是,這種遠征是在私人的海外貿易已被摧殘,商人的後代繼續其海外貿易備受威脅的時期,由於缺乏正史記載,使得鄭和下西洋被視爲歷史的單一事件,這個單一事件竟使更多的中國人,受到海外貿易是致富機會的鼓舞,加上汪大淵、馬可波羅等中西方航海家的海路交通報導,越來越多地廣東、浙江、江蘇、甚至安徽的龐大而活躍的商人集團合作,在內陸組織私人貿易。 中國是一個龐大的農業帝國,農業勞動力的供應從來不被懷疑,宗族思想組織嚴密,加上儒家禮教與政治緊密配合,構成一個超級的土地開發政權─中國,當北方人口急劇增加或遭遇天災戰爭時,必須由南方供輸糧食物資,若發生全中國的災殃,他們只能依靠大海把從長江和珠江三角洲購來的糧食運回,方國珍就是元朝的海上運輸力量,因此,明朝的鎖國政策實際上不可能維持下去,這種政策的實施曾經消滅中國沿海的違法混亂狀況,但安定反使得人口和需求都迅速增長,這給沿海中國人,特別是閩南人增加了壓力,誘使他們追求海外貿易的鉅額利潤,並設法規避貿易禁令。而且,中國的繁榮又鼓勵了更多的外商到來爭取中國市場,當中越來越多外商對僞裝爲進貢使臣感到不耐煩,他們也在想方設法在歐洲人東來之前,與華商在各港口的城邦社會構成一道連鎖,支援著東亞和東南亞人民努力爭取日益興旺的貿易,這種貿易的迫切需要真相,卻被中國的儒家官員耽誤下來。 明朝改變了政策,1368年以後官方的扶植停止了,商人是在法律保障以外掙扎求存、自力更生的。許多閩南人選擇了低姿態,甘願充當僑居商人。他們面對西班牙帝國的威力毫無辦法,而事實上,許多人並且成爲西人擴張貿易的助手。另一方面,在菲律賓的華人對中國的經濟則貢獻極大,他們成功的貿易給中國帶來大批的銀元,他們的企業引進了新世界的作物如馬鈴薯、玉米、花生和煙草等,這些作物對他們故鄉福建全省賴以生存的農業起到了改良作用,這是起碼而有限的外貿益處。 帝國土地資源已經耗盡,人口已經突破臨界點,必須擺脫依靠農業的經濟和政權結構,但是傳統士、農、工、商的頑固思維,並沒有被顛覆,南方理學家的主張沒有被主流接受,鄭和帶回的當時最先進的天文地理知識,並沒有被儒家接受,反而當作毒害邪說燒毀,南方已經沒有能力支援北方的軍備需要,必須另辟民生財源,但虛假的農民生産量不斷的虛報京城,爲了支應永樂帝的北方戰爭,假朝貢僞裝的公營貿易,被鄭和所替代,以便聚斂民間力量『富國強兵』,然而卻對整體經濟毫無幫助,反而落入官員『腐敗』的口實,等到新的皇帝即位,往往同情百姓的艱苦,朝廷官員終於找到一個反撲宦官奪取政權的機會,當然停止海外貿易的活動後,對北方的戰爭,也就從防禦變成結束了。 清朝來自關外,對北方元蒙古及新疆的瞭解較深,入關之後穩固三藩同時,對西北的征伐極爲積極,等北方統一之後,便開始削藩,這樣的中國『統一』等於將『北方的對抗』因素解除,最後就剩下臺灣鄭成功的反清複明問題,當時清對越南則是從未動干戈的,甚至越南阮朝南北對抗,清朝也未加干涉征服,爲對臺灣的封鎖,滿清官吏竟然採取跟明朝同樣的遷海海禁,而滿清佔據臺灣之後,竟然也實行限制移民的政策,對海外貿易也僅限於朝貢,繼續維持一個農業主體的社會,中國爲何與十七、八世紀大航海時代差肩而過,以致于日本經過維新進窺臺灣,清朝才派沈葆楨鞏固臺灣,卻已經無法挽回局勢,想瞭解西方帝國湧向中國,採取武力通商的方式,就必須從十六世紀海外華商的發展情況理解。 西元1500年以後的華人海外活動主要是集中在兩個華人社會。 馬尼拉 隨著葡萄牙人的到來,和中國沿海貿易發展的結果,閩南人的貿易命運發生了劇變。馬尼拉在西班牙人的佔領下,在不到三十年內,華人人口上升到萬人左右,如將混血兒合併計算,可能還要多些。這是第一個真正龐大的海外華人社會,是十六世紀最大的一個。當西班牙人在馬尼拉覺得華人的存在對它是威脅時,就進行大屠殺;而在巴達維亞,1740年(乾隆五年)發生了一次大規模的流血事件。 葡萄牙人到中國來之時恰值明朝貿易政策幾乎崩潰之際。非官方的華人貿易和外商貿易已超過了朝貢的官方貿易。因而,當廣東的官員因葡萄牙人不屬於來華朝貢之列而予以拒絕,而葡萄牙人又決心進行這種貿易,甚至不惜使用武力之時,這給閩南人的以極大影響。躍躍欲試的閩南商人隨時準備追上從海上駛過他們港口的葡萄牙人做生意,即使這種貿易是非法的,但無能的官員很少制止。 同時葡萄牙人及其夥伴發生糾紛的混亂狀況不斷發生,終於使朝廷中一些認真的官員力圖實施禁令,由此引起的騷動導致閩南一些曾暗中參予這種海外貿易的知名人士起來反抗,也引起了日本和其他非法商人的反抗。而這個時間又正好遇上日本國內連年發生內戰,因而有許多日本浪人可以雇用來從事非法活動。這種抵抗從1550年(嘉靖二十九年)到1570年(隆慶四年)間在中國南部沿海形成一連串的中日戰鬥。特別在1552(嘉靖三十一年)至1565年(嘉靖四十四年)間,中國沿海四省連續不斷遭到攻擊。雖然明朝最後獲勝,但也接受了教訓,終於在1567年(隆慶元年)取消了海上貿易禁令,這時正值西班牙人登陸菲律賓,比西班牙人定居馬尼拉時僅僅早了五年。 但華人定居馬尼拉,對西班牙人和華人來說,終究是個負擔和不安定因素。部分原因是受所謂“倭寇”襲掠中國年代所形成的中國沿海情況的影響。當時尚有幾幫大的海盜在騷擾中國沿海一帶,其中以林鳳爲首領的一幫於1574-1575年(萬曆二年至三年) 間,因在臺灣受到明朝圍剿,南航擬奔取馬尼拉。林阿鳳差一點就成功了,這大大地提醒了西班牙人他們的處境仍然非常危險。但他們也從而瞭解到一些有關明朝的情況。明朝的沿海官員表示願意協助西班牙人打垮林阿鳳一夥,並對西班牙的勝利由衷高興。有兩批明朝官員訪問了馬尼拉,其中第二批確曾帶來朝廷同意西班牙人來華經商的資訊。更重要的是,他們對那裏的華商集團漠不關心。給西班牙人的明確資訊是,這些海外華商經營的是名符其實的私人貿易,他們完全可以爲西班牙所用來增進其對華貿易的利益,以及他們在東南亞企業的利益。同時,因爲華人的人數越來越多,需要對華人聚居地小心地控制。於是就在1582年(萬曆十年)劃出一個特別區即“賤民區”作爲華商居住區時, 1600年,人數到達25000人,1603年,西班牙人對華人的疑懼導致一次衝突,大量華人被屠殺。幸存者中,據說有600人返回中國,只有500人留了下來。 1603年大屠殺之後,人數劇減到500人。 但是,意想不到的是,沒有經過多久就有更多的閩南船舶,裝載著更多的華商到來,因而華人人數又增加了,顯然中國人口的壓力越益嚴重。再經二十年,華人在菲律賓的人數達到3萬。因爲西班牙的政策時常改變,尤其是受1620(泰昌元年)到684年(清康熙二十三年)間中國政策不穩定的影響。西班牙人學會了每年僅依靠來往中國的有限船舶就能生活下去。而且,他們自己的華人混血兒社會已經穩步成長到能經營中國貿易。這樣,在馬尼拉以及菲律賓其他地方的華人社會的性質就改變了,劃分爲兩個互有關係但完全不同的社會:一個是僑居華人社會;另一個走出華人的混血後代所組成的士著化了的社會,他們中許多人仍然和僑居華人合作從事他們祖鄉福建的貿易,但是他們的後代正在變成爲未來的菲律賓人。 十七世紀中,荷蘭人除了佔領臺灣,驅趕在基隆的西班牙人,在巴達維亞有另一個龐大的華商社會,後來發展到比在馬尼拉的還要龐大,這又是荷蘭政策蓄意造成的結果。因爲他們想利用華商在馬來群島、印支沿岸及日本業已形成的商業網來壟斷東亞和東南亞貿易。他們歡迎華人的合作,並千方百計利誘華人脫離與葡萄牙和西班牙的關係。在這種情況下,一條得到荷蘭支援的華人社會連鎖網發展起來了,該網遍佈于巴達維亞以及東至摩鹿加,北至暹羅,東北至中國和日本之間的地區。當葡萄牙人被逐出馬六甲及摩鹿加而困處澳門時,在巴達維亞的荷蘭人就像西班牙人治下的馬尼拉一樣,控制了東南亞最大的華人社會,並利用他們來鞏固其海上帝國。 長崎 十六世紀到日本去經營貿易的華人僑居者不必和一個既不可靠而又推行擴張主義的西方強國打交道。 封建藩主因其港口距中國南方各省較近,爲了獲利,易於和那些熱衷於經營的華人接觸,曾維持一種非官方的貿易。他們自己的船舶和商人開始遠航繞過中國而找到通往東南亞各港口的航線。 當十六世紀中葉,中國的海上貿易禁令雷厲風行時,受到直接影響的日本和中國商人聯合起來劫掠中國沿海口岸。他們利用浙江和福建一些近海島嶼作爲劫掠基地,但真正用作組織大規模襲擊基地的則是九州的島群。 明朝對“日本人”(即“倭寇”)不予寬恕。當貿易禁令於1567年 (隆慶元年)廢除時,禁止對日貿易仍繼續有效,這就意味著僑居日本的中國人不能回國,日本商人也不能直接與中國貿易。 早在十七世紀初就有過這種與日本非直接貿易的極好例子。南安(在泉州)的冒險家鄭芝龍,他是國姓爺鄭成功的父親,曾到澳門去投奔他的母舅,改信了天主教,隨同澳門的船隊前往九州。在平戶,他服務于閩南頗爲成功的商人李旦,並娶一日本妻子。李旦死後,就接管了他的商業和航海帝國,可見當時在平戶必定有一個閩南人小社會集團。另一閩南人叫顔思齊的,據說在平戶起初是開裁縫作坊,後來賺了錢,在鄭芝龍到來之前就創立了一個航海帝國。還有證據足以證明,在長崎以及長崎附近的許多港口都有零散的華商或華人冒險家集團。 十七世紀初期,當新的幕府首領德川家康重新統一了日本並將其置於他的統治之下之後,荷蘭人來到了九州。德川家康很快認識到從事中國貿易有巨利可圖。他沒有把貿易讓給葡萄牙和荷蘭去競爭,而是決定日本商人應吸納中國人來幫忙。於是引進了一套新的貿易許可證制度以削弱歐洲人對貿易的支配地位。也就是在這個時候,李旦和鄭芝龍建立了他們的海上勢力,臺灣島先後爲中國人、荷蘭人與西班牙人用作貿易基地。十七世紀二十年代中,澳門、馬尼拉、漳州的月港 (海澄)(十六世紀時漳州代替泉州成爲閭南人的貿易港口)、廈門 (在鄭芝龍的影響下,十七世紀成爲閩南新港口)、臺灣和九州這些港口的貿易已非小商小販所能插手。歐洲人的到來建立起長程貿易新規模,因爲葡萄牙人和西班牙人都得到他們各自王室的支援,而荷蘭東印度公司作後盾。對此日本幕府決定給予日本商人提供全力幫助是切合實際的,只有東南邊陲一隅的閩南人得不到官方支援。 鄭芝龍在其大家族及閩南同鄉人的支援下,通過成功的貿易,也依仗軍事上的和外交上的靈活手腕,才得以維持他龐大的海上勢力。在九州,情況一直是不穩定的,直到德川家康的孫輩時,日本類中國政治導致完全閉關自守的政策。一切對外聯繫斷絕,葡萄牙人及他們的艦隊遭到驅逐,而到1641年(崇楨十四年)時,只有長崎一個港口還對中國和荷蘭船舶開放,本來不過是一個漁村的長崎,因爲葡萄牙人的貿易和傳教而變成重要港口,這段不平凡歷史常爲人們稱道,這可以解釋西貢、香港、新加坡等東南亞城邦經濟日後分別崛起的理由,來自中國朝廷堅持農業經濟的政權。 這一時期較其他時期更爲明顯的是,鄭氏的艦隊像海上帝國那樣實施控制。而清朝把沿海居民遷往內地的政策對他們是一種幫助。這種政策延續了二十年(清康熙元年至二十一年,即西元1661年-1681年), 使得鄭氏在衰落時期也少有競爭者。在這一時期中,長崎的官方開始對華人嚴加監督,並密切注視他們的社會和政治活動,但華人仍相對自由地可以住在日本人中間。至於那些盡忠于明朝而逃亡至日本的華人,他們覺得歸化爲日本人更好,並因而沒有和衆多的閩南人歸爲一類。當鄭芝龍的海上帝國崩潰,而臺灣於1683年(康熙二十三年)被清朝海軍佔領,沿海居民又被允許出海時,這個時期對在日本的閩南人來說是一個高峰期。到1687年 (康熙二十七年),來自中國的船舶超過100艘 。 從1949年起,中共政權建政,因政治上效法蘇維埃共産制度,並始終與北方蘇聯維持同盟與和平關係,使得『北方對抗』因素持續消失,因此仍可採取拒絕海外私營貿易的體制,同時比明朝的封鎖管制更爲嚴厲,是徹底的停止私人資本貿易,終使得壟斷制度的弊端嚴重影響經濟發展,同時因治安穩定,人口急速膨脹倍增,使得明清以來的農業經濟問題,再度浮現,但是並沒有改變一個農民政權的思維方式,直到約1980年代內部的制度改革開始,1990年起,香港的回歸和東歐變動及蘇聯瓦解,北方的對抗完全消失,才開始全面對外開放。 原來的國民政府被迫遷至臺灣,儼然明末清初鄭成功海上政權的對峙局面,所不同的是中國承襲自民國的版圖,加上一個外蒙古緩衝國,使中國與北方巧妙的維持了一個對峙和平局面。對臺灣的國民政府來說,等於繼承了鄭成功于清初時期的海上優勢,韓戰給蔣介石父子有了重整的喘息,金門炮戰後確定臺灣與美國的關係,臺灣開始走上另一條經貿發展的路,繼日本之後,與香港、新加坡、南韓並列四小龍,分享美國與歐洲市場,受中國對美封鎖之影響,不可爲不深,因而當1990年中國開放以後最需要腹地的香港、臺灣、新加坡紛紛回歸大陸市場,儼然回到宋、元時期的局面,日本龍頭地位衰退,迄1997年東南亞經濟風暴發生,亞洲四小龍光環耀眼,從鄧小平去世那年起,中國經濟貿易持續躍升成長,然而,貧富差異、貪污腐敗、區域落差加上環境惡化等等因素,使得整個經濟提升成爲社會問題,八億農民及農業農村的出路,在幾百年後始成爲公開的問題,於是,海外貿易有可能再度被質疑,或者以政策或者以路線被反對,類似鄭和的 『公營』貿易可能會因新領導人上臺重新恢復,或者會像海禁一樣嘎然而止嗎? 不需要『北方的對抗』發生,中國人口和資源條件的惡化,已經突破臨界點無法回頭,否則不需要執行嚴厲而的『一胎化政策』,南北資源的分配取代爲;將『統一整體』作爲一種最佳化資源分配,也就是這種供應中央的需要,必須更加嚴格執行外貿收入歸國家統一,答案就是國有企業必將復活,尤其在啟動對外交戰或者所謂的統一戰爭時,必然歸於官營節制,雖然臺灣商人,目前已經與大陸間建立起分享市場的貿易,同時世界的市場對中國同步開放,可以阻止這種對外戰爭的發生,但是無法保證這種傳統思維的復活,同時,中國農業經濟制度,若不能即時轉變隨市場經濟過渡,屆時,若發生以經濟版圖分割的政權方式替代中央集權,也就不稀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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